近年来,汉阴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依托并融入汉阴县“321”基层治理模式,以“如我在诉”理念,在涧池人民法庭探索形成“3+3+N”工作模式,全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逐步实现了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工作效果。
“你们把判决的理由和依据讲得这么清楚,我听明白了,这个判决我心服口服,不上诉了。”办案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耐心疏导答疑,让王大爷当场表示服判息诉。
王大爷在与某废品收购站的老板签订收购协议后,雇请张某进行装车。装车过程中,张某不慎从车上摔下受伤。双方针对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无果,张某遂将王大爷诉至涧池法庭。收到案件后,法庭干警多次组织调解,但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决定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承办法官围绕原、被告争议焦点,梳理各方应承担的过错责任比例,最终判决王大爷向张某赔偿相应金额。为帮助当事人理解和认可裁判结果,承办法官特意邀请了人民陪审员老张,共同对王大爷进行判后疏导答疑。最终双方就赔偿款支付方式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履行到位,该起纠纷圆满解决。
涧池法庭通过压紧压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三类法庭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充分对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三类民间治理力量,有计划地开展各项司法服务,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具体来看,一方面,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形成优势互补,充分发挥陪审员“人熟地熟事熟”特点,深度参与案件庭审、诉中调解、判后答疑,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另一方面法庭紧紧围绕审判质效双优第一目标,着重从三个环节抓好执法办案:在收案环节把好调解关,在审理环节把好程序关,在结案环节把好实质性化解关。在此基础上,通过借助各方力量开展判前评估预测和判后疏导答疑,努力做好服判息诉和审执联动,切实将“如我在诉”理念贯穿司法全过程。
“多亏了涧池法庭的指导,使这起群体性纠纷化解在基层,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涧池镇紫云村调委会主任陈静如是说。
2019年1月,紫云村村民郑某与该村54户农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租赁该村集体土地80余亩用于发展种养殖产业。合同签订后,由于经营不善,郑某仅支付了一年租金后便外出务工,失去联系。2023年春节前夕,部分农户无奈之下将有关诉求反馈至涧池法庭。
为妥善处理该起群体性纠纷,避免发生大规模涉诉风险,法庭立即深入该村调查案件事实,并指导该村调委会收集整理土地流转合同、付款凭证等资料,负责诉调对接的法官助理几经辗转,终于通过微信与郑某取得了联系。经征求各方意见,该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纳入诉前调解渠道处理,并委托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组织调解,涧池法庭负责跟进指导。
通过两个多月的沟通、协商,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协议生效后,法官助理及时督促郑某履行了付款义务,该起纠纷以非诉讼方式妥善化解。
上述纠纷的妥善化解,正是涧池法庭深化运用“3+3+N”工作模式集约化开展诉调对接,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涧池法庭积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从矛盾纠纷化解的“末端”挺进到“前端”,变“被动”审案为“主动”治理,不断拓展多元解纷“朋友圈”。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组建诉前调解团队专门负责诉调对接工作,同时发挥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基层治理力量优势,多元联动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真正做到便民高效和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3年,涧池法庭通过联合调解、委托调解、指导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50余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同时,在确保审判质效稳中有进的情况下,该庭受理的诉讼案件数量首次出现下降,诉源治理成效明显。
“砰!现在开庭!”涧池法庭走进涧池镇龙凤小学,开展“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进校园暨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
为贴合小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激发小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法庭干警以真实案例为基础,精心编排了一起因同学间嬉戏打闹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旨在提醒广大师生、家长关注学生安全,有效防范校内外人身伤害情况的发生。彩排中,干警对参与活动的学生们进行了全程指导点评,确保模拟法庭既严谨规范,又生动有趣。
模拟法庭结束后,涧池法庭庭长汪明为在场学生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从“法”字的起源与内涵,讲到民法典的颁布与施行,并结合三个通俗易懂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民法典与少年儿童的密切关系,引导同学们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
“身份证、银行卡能不能随便借给别人?”“朋友借了钱不还应该怎么办?”“遇到宅基地纠纷该如何处理?”今年以来,涧池法庭积极探索“下沉式”司法服务路径,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将普法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切实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涉诉纠纷的发生。
据悉,汉阴县人民法院将不断加强与党委、政府、基层调解组织的协作,持续深化运用“3+3+N”工作模式,着力构建源头预防、非诉化解、诉讼断后的全链条闭环式诉源治理体系,努力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绘就和美乡村新“枫”景。
编辑:邱潮
编审:黄琪雅 余涛
终审: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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