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汉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城关司法所、汉阴县城关镇龙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6年前,汉阴县城关镇农民工王某给城关镇李某建房做木工,共计11天,每天工资150元,共计1650元。双方当事人因工资支付问题发生纠纷,经汉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城关司法所、汉阴县城关镇龙岭社区调委会工作人员连续两天的调解,释法析理,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李某支付王某工资及资金占用费合计2000元整。

此纠纷的成功化解,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烦心事,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一方稳定。

编辑:吴九九

编审:文婷 黄琪雅

终审: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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