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汉阴县涧池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开展河道常态化巡查时,于月河西坝社区河段敏锐发现疑似违法采砂痕迹。执法人员当即锁定作业区域,现场发现一位群众正在河道内采砂,并准备用三轮车将砂石运离。

为及时遏制违法行为扩大,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上前制止作业,依法固定现场影像、砂石样本等关键证据,对当事人进行初步询问。经调查核实,该行为系张某某所为,其在未经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月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已构成违法采砂行为。
鉴于张某某系首次违法,情节较轻,且经普法教育后能够深刻认识错误并主动承诺整改,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秉持“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的执法理念,严格遵循“纠违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张某某作出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的处理决定,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彰显了柔性执法的温度。
河道砂石是河床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法采砂会破坏河势稳定、危及防洪安全。涧池镇始终高度重视河道生态保护工作,通过加密巡查频次、拓宽监管范围,构建全方位河道保护网络,确保对非法采砂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即查即改”。此次快速有效处置,不仅及时遏制了违法苗头,也通过“以案释法”提升了群众守法意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沈杰
编审:黄琪雅 文婷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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