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陕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应列尽列”的标准,凡符合下列界定标准的单位,应主动向消防救援部门申报,经审查核定后,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将申报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公告如下:
即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
各社会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参照界定标准,在规定期限内积极申报,对于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依法纳入消防安全重点管理范畴,并填写《安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向消防救援大队申报登记。
编辑:曾萌萌
编审:黄琪雅 文婷
终审: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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