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广大群众、各司乘人员:

为满足2026年春节期间群众出行需求,有效发挥凤凰山隧道交通枢纽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2026年春节期间实行便民临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通行时间

2026年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五)至2026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初十),每日8:00至20:00开放通行。其余时段仅限执行生命救援、抢险救灾等应急任务的车辆通行。

二、通行管制要求

(一)限速要求。隧道内全程限速30公里/小时。

(二)限行范围。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车货总重超过25吨的超限超载车辆、摩托车及行人通行。县交通运输部门将在隧道两端设置接驳点,为摩托车驾驶员及行人提供免费转运服务。

(三)车道设置。临时开通双向两车道,车道中心以单实线或临时反光锥桶分隔,车辆须按车道指示行驶。

(四)特殊规定。隧道内紧急停车带(应急车道)仅允许故障车辆临时停靠及应急救援使用,严禁其他车辆临停或占用。

三、安全通行提示

(一)车辆进入隧道前须开启车灯,严格遵守限速、禁止超车等交通标志,谨慎驾驶。

(二)隧道进出口及内部设有橡胶减速带,请提前减速,确保行车安全。

(三)隧道为单洞双向通行,严禁在隧道内掉头、倒车或逆向行驶。

(四)车辆在隧道内发生故障时,应立即移至紧急停车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不得在行车道内停留。

(五)严禁破坏隧道内照明、监控、标识等设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所有通行车辆及人员须服从交通管理,对冲卡等违反规定或不服从管理的,将依法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临时便民通行结束后,隧道立即封闭并恢复施工,过往车辆请提前规划绕行路线。

(二)春节期间非临时通行时段(20:00—次日08:00),应急抢险救援车辆通行按《汉阴县凤凰山隧道绿色通行管理公告》执行。

(三)本通告自2026年2月12日起施行,至2026年2月27日失效。由汉阴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请广大群众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自觉遵守本通告及相关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隧道通行秩序。

特此通告。


S213凤凰山隧道及引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2月3日

编辑:曾萌萌

编审:黄琪雅 文婷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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