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安排,十六届县委第十轮常规巡察成立三个巡察组,从2026年3月上旬至5月下旬,对县委办等11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
为加强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各巡察组专门设立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联系信箱,具体情况如下:
1.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办、县档案史志馆、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常规巡察。
联系电话:
15209159445
电子邮箱:
1520915944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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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人民法院、县乡村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巡察。
联系电话:
18209152493
电子邮箱:
1820915249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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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委社工部、县智融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常规巡察。
联系电话:
18291542975
电子邮箱:
1829154297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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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巡察组受理来电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6年5月27日18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进行监督。
中共汉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2日
编辑:曾萌萌
编审:黄琪雅 黄智发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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