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康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安政发〔2024〕11号)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健康环境,推进健康汉阴建设,定于4月1日—4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病媒生物集中消杀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消杀范围
1.县城建成区:以汉阴县城为中心,东至高速路出口,南至火车站铁路沿线以北(含县委党校),西至北城街西端316国道交界处(张家湾西大门公园),北至卧龙岗脊梁路以南范围内所有区域【含城区道路、河道沟渠、污水处理厂、汉漩路县城出口上下污水沟、农贸市场、广场公园四周、区域内公厕及四周、城乡结合部病媒孳生地、背街小巷阴沟、积(污)水坑、垃圾中转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火车站(铁路两侧沿线500m)、汽车站、中小学校、公立医院、城区绿化带、小区、口袋公园、绿地、体育场、公共区域(县住建局环境保洁清扫范围内)】实施集中消杀工作。
2.各镇范围内: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集镇结合部(社区、村)、农贸市场、河道湖泊、排污沟渠、公园绿地、垃圾收集站点、垃圾中转站、公厕、居民小区以及人员聚集区域、交通干道周边等公共场所由各镇人民政府自行开展病媒生物集中消杀工作。
二、消杀要求
1.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本着“蚊来于水、蝇来于脏、鼠来于洞、蟑来于缝”的病媒生物生存方式特点,大力实施“清水、除脏、堵洞、抹缝”的治理方法,组织在鼠道、鼠洞及鼠类觅食、饮水等活动场所投放“溴敌隆”毒饵灭鼠。对垃圾收集容器、下水道口、绿地、公厕及建筑物周围,喷洒高效、环保滞留药剂消杀蚊蝇。
2.县卫健局组织专业消杀机构,对病媒生物防制合同内的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处理厂、车站、农贸市场、河道湖泊、排污沟渠、垃圾站点、公园绿地(龙岗健康主题公园、迎宾.花月湾健康主题公园、环城公园、河滨健康主题公园、口袋公园、凤台绿地公园、观音河湿地公园等)、公厕、居民小区以及人员聚集公共区域等场所进行集中消杀。
建成区北区联系人:张善友 13909158536
建成区南区联系人:邓永亮18292548888
3.各镇要参照城区集中消杀方式,同步对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开展集中消杀工作。组织辖区干部群众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室内外卫生死角和乱堆乱放,清除积存污水、淤泥、杂草和露天粪坑,对垃圾、餐厨垃圾做到密闭收集及时清运,改善人居环境,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孳生繁衍。城关镇要加强集中消杀区域范围以外场所的病媒消杀工作。
三、注意事项
1.投药期间广大市民要做好食品、粮油等物品储藏,提高防治效果。投药5-7天后,各单位要对消杀区域内进行清扫鼠粪、封堵鼠洞、修补鼠咬痕迹等工作,妥善处理好鼠尸。
2.要切实做好投药期间安全宣传,加强消杀安全防范,防止消杀药物中毒发生。
3.本次消杀统一使用溴敌隆杀鼠剂,为红褐色块状物体,其毒性低,配制使用粮食小麦、谷物为主要原料,是较为安全的灭鼠药物。灭鼠药剂放置在毒饵站内,投放点在相对人员活动安全的隐蔽地点(如:一楼楼道暗处、建筑墙基下、绿化带、杂物堆放处、垃圾点等死角环境处),并且粘贴有安全警示标记。为安全起见,请广大市民要管好儿童及宠物,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一旦误食,应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4.喷雾消杀时,请广大市民将食物封盖处理,关好家中门窗,不要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设施设备,远离喷洒场所,防止药剂引发身体不适。
5.消杀药械必须在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购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和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消杀药械。
监督咨询电话:
县卫健局 5271936
县疾控中心 5273429
汉阴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31日
编辑:倪健
编审:黄琪雅 文婷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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