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耐心倾听,让我们打开了心结;感谢法官的巧诊断,让我们找到了婚姻中的问题;感谢法官的苦口相劝,让我们有挽救家庭的决心和信心……”,当事人激动地对办案人员再三感谢,看到原本濒临破碎的家庭,如今能够和好如初,办案人员也露出欣慰的笑容。  

原告黄某(女)与被告谢某(男)于2002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子,黄某系石泉县某中学教师,被告谢某在汉阴经营一个小商铺。现黄某要求离婚,原本应该是幸福之家,为何会对簿公堂?黄某称谢某专横跋扈,家里大小事情总是不商量,对年迈且行动不便的婆婆也百般刁难不尽孝道,谢某表示黄某在外县教书,家里大小事情都是自己一人操持,含辛茹苦抚养两个孩子,很不容易。法官听完双方的抱怨后,从中劝解,夫妻之间应该相互理解、包容和尊重,可黄某不仅不听劝解,还要求法院冻结谢某名下财产10万余元,进一步加剧了双方的矛盾。

在劝解过程中,在了解到其大儿子现就读高三,这个家庭的破碎会给孩子造成极大影响,承办法官考虑到离婚案件的特殊性,第一时间来到社区了解情况,发现社区群众对双方评价颇高,认为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便调整了调解思路,邀请社区调解人员及亲属参与在社区就地进行调解。调解中谢某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愿意诚恳改正,黄某也表示愿意回归家庭,今后多为家庭付出。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苦口相劝,终于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及时挽救了一段尚未破裂的婚姻,两人冰释前嫌,和好如初。这对“闹心”的夫妻也对法官积极挽救两人感情作出的努力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婚姻需要双方相互搀扶、共同经营、共同坚守。汉阴法院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时,积极探索多元调解+速裁的模式,邀请社区调解人员共同调解,在找准破坏婚姻的“毒瘤”后,对症下药,不仅修复了双方破裂感情,也能让老人孩子有一个温暖的家,极大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也是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积极宣传。


编辑:李西明

编审:余涛 黄智发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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