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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管理篇
一、医学观察“14+7”是指什么?
“14+7“:通常用于中高风险地区及参照“14+7”健康管理地区的人员。
“7”:7天居家健康观察。
集中隔离的第1、3、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观察的第2、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哪些人需要集中隔离?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密接的密接;
2.入境人员;
3.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4. 其他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应隔尽隔”人员。
三、集中隔离人员如何管控?
1.一般是在指定场所(如隔离酒店)接受集中隔离管理;
2.所有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不允许与其他隔离对象接触,原则上不允许离开隔离房间;
3.按照防疫要求,每日早、晚进行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定期采集核酸,并做好房间的日常消毒。
四、居家健康观察人员应做到哪些?
1. 须“一人一户”,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离家外出;
2. 确需离家外出的,须经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批准,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点对点”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居家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区别是什么?
防控管理篇
六、不同风险区域重点场所的防控要求是什么?
(一)低风险地区。在采取人员健康监测、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前提下,开展疫苗预防接种,各类重点场所正常营业或开放。
(二)中风险地区。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2.加强人员健康监测,查验健康码。
3.办公场所应严格控制进入人员数量,安排工作人员隔位、分散就座,有条件的应采取居家办公、分散办公等措施。
4.商场和超市、银行、农集贸市场等营业场所应缩短营业时间,限制人员数量,停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启动应急处置措施。
5.公共交通工具应采取控制乘客数量、分散就坐等措施。
6.人员密集、空间又相对密闭的场所,如宗教活动场所、洗浴场所和商品展销场所等应关门歇业。
(三)高风险地区。各类重点场所应停止营业或开放。
七、不同风险区域重点机构的防控要求是什么?
(一)低风险地区。在采取加强内部管控、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和个人防护等卫生防护措施前提下,各类重点机构保持正常运转。
(二)中风险地区。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2.加强人员健康监测,查验健康码。
3.医疗机构应加强体温检测,严格预检分诊,控制就诊人 数,住院区实行封闭管理。
4.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院和监管场所应实行封闭管 理、视频探访等措施,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5.学校和托幼机构应采取封闭管理,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 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6.建议培训机构由线下改为线上授课。
7.建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采用无纸化办公,降低接触传播风险,不举办聚集性活动,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不提供堂食等措施。
(三)高风险地区。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医疗机构应停止择期手术,停止口腔、内镜常规检查等高风险操作。
2.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停止线下授课。
3.儿童福利院、养老院、护理院等应避免聚集互访,不提供堂食。
2. 监管场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
新冠肺炎患者管理篇
八、哪些属于新冠肺炎病例重型/危重型高危人群? 1.大于60岁老年人; 2.有心脑血管疾病(含高血压)、慢性肺部疾病、 糖尿病、慢性肝脏、肾脏疾病、肿瘤等基础疾病者; 3.免疫功能缺陷(如艾滋病患者、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导致免疫功能减退状态); 4.肥胖(体质指数≥30); 5.晚期妊娠和围产期女性; 5. 重度吸烟者。 九、出现发热症状如何就诊? 发热患者就诊时,除遵守外出就医要求外,还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到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陪同人员也要注意做好防护。 就医时,应如实讲述患病和既往就医情况,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旅行和居住史、与可疑人员的接触史等。 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积极配合医院进行相关检查及隔离治疗。 十、发现病例如何处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或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者,应立即采集标本进行核酸检测或闭环转运至有条件的上级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期间单人单间隔离。 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进行集中隔离管理或送至定点医院治疗,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排除疑似病例诊断。 十一、如何根据病情确定确诊人员隔离管理和治疗场所? 1.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轻型病例可实行集中隔离管理,并配备相应医护人员。 相关集中隔离场所不能同时隔离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等人群。隔离管理期间应做好对症治疗和病情监测,如病情加重,应转至定点医院治疗。 2. 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例和有重型高危因素的病例应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其中重型、危重型病例应当尽早收入ICU治疗,有高危因素且有重症倾向的患者也宜收入ICU治疗。
编辑:倪健
编审:余涛 黄智发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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