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车辆行驶秩序,促进文明交通意识,遏制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经上级公安交管部门批准,现启用四处单点测速设备、四处区间测速设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2022年9月26日00时00分。

二、测速设备位置:单点测速设备:

1、汉双路3KM+400M(鸡窝梁),双向测速,限速60km/h。

2、汉双路14KM+600M(堰塘湾),双向测速,限速60km/h。

3、G541国道42km+300m(塔岭村3组),双向测速,限速60km/h。

4、G541国道37km+300m(富水河大桥),双向测速,限速60km/h。

区间测速设备:

1、汉双路3KM+400M(鸡窝梁)至汉双路14KM+600M(堰塘湾),全长11.2km,限速60km/h。

2、汉双路14KM+600M(堰塘湾)至汉双路3KM+400M(鸡窝梁),全长11.2km,限速60km/h。

3、G541国道37km+300m(富水河大桥)至G541国道42km+300m(塔岭村3组),全长5km,限速60km/h。

4、G541国道42km+300m(塔岭村3组)至G541国道37km+300m(富水河大桥),全长5km,限速60km/h。

三、设备将对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录入系统。

请广大司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共同维护好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

特此公告!


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9月19日

编辑:倪健

编审:余涛 黄智发

终审: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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