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汉阴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因房屋工程款问题产生纠纷,经当地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原告张某遂起诉至汉阴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被告,并向其送达起诉状及诉讼材料。被告王某称因双方在房屋质量问题上存在分歧,所以尚未支付工程款,并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标的不大,一旦进入鉴定程序,在金钱上和时间上都会给当事人增加负担,征得双方同意后,便联合当地村委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和村委会的协助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向原告给付工程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编辑:李西明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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