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阴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坚持党建引领,立足公安机关职能职责,强化和完善与林业部门的执法联动、办案协调,持续深化“林长+警长”工作机制,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保护有力、监管严格的林长制网格管理体系,推动林长制与公安工作有效衔接,为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全力护航。   

强化工作机制,形成联动协作格局。密切与县林长办联系协作,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林长+警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全县公安机关对应林长体系,建立“县+镇+村”森林警长工作组织架构,分别由县公安局、镇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担任县、镇森林警长,包村民警担任村级森林警长,一对一地对接责任区警长,形成“一林一警”责任体系,目前县级森林警长1名、镇级森林警长11人、村级森林警长46人,细化了各级警长和林业部门职责任务,建立了林长与警长在日常联络、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执法协作、行刑衔接、联合督导六项工作机制,形成在总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网格化保护管理力度。

强化协同协作,提高联动工作实效。该大队上半年联合县林业部门制定宣传音频、印制《森林防火通告》2万份,并深入林区、社区、学校开展森林防火、“保护野生动物守护绿色家园”“爱鸟周”等主题宣传10余次,及时劝阻教育各类涉林违规行为13次,先后出动合力救助野生动物8只,到镇村开展联合督导检查3次,督促镇、派出所、村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意识,更进一步提高了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实效性,不断提升辖区人民群众对林长+警长工作制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强化打击治理,维护生态资源安全。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建立实行,推动形成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合力,明晰公安机关打击涉林犯罪、维护林区治安秩序和森林防灭火等职能职责,对辖区内森林管护、古树名木、野生动物保护、打击私挖乱采等涉林违法犯罪等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该大队先后协同林业部门深入高火险区、旅游景区、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龙岗公园等关键部位联合巡查20余次,排查消除森林火灾隐患15次,加强行刑衔接工作,定期沟通交流,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会商通报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半年以来查办刑事案件3起,收缴猎夹48个、猎套20个、狩猎报警器13个、电猫3组、其他狩猎工具9个,移交县林业部门行政案件线索12条,行政处罚8人,核查涉林线索11条,召开联席会议3次,密切配合、严格依法打击,对维护森林资源安全起到很好震慑效果,为全县生态资源筑起了“防护墙”。

编辑:倪健

编审:黄琪雅 余涛

终审: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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