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阴县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请求公司收购股份、买卖合同纠纷。
2015年至2024年王大、王二、王三共同入股并经营甲公司、乙公司,王三给甲公司、乙公司供应水泥,双方因货款支付金额、退出股份等问题发生纠纷。城关镇调委会受理此纠纷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约定调解时间进行调解,为了快速化解纠纷,调解员决定放弃休息加班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释法析理,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甲公司、乙公司支付王三退出股份补偿款、水泥货款。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烦心事,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确保了一方平安。
编辑:倪健
编审:黄琪雅 黄智发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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